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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斯里兰卡关于大米、橡胶贸易中支付问题的换文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8 20:36:26  浏览:805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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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斯里兰卡关于大米、橡胶贸易中支付问题的换文

中国 斯里兰卡


中国和斯里兰卡关于大米、橡胶贸易中支付问题的换文


(签订日期1980年2月19日 生效日期1980年2月19日)
             (一)我方去文

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贸易和航运部秘书
拉克什曼·德·梅尔阁下
阁下:
  我荣幸地提及我们双方就两国贸易的支付方式问题进行了友好商谈,并达成协议如下:

 一、根据一九八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换货议定书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向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出口八万公吨大米;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两万公吨橡胶。上述大米和橡胶的支付通过现行的两国银行开立的清算帐户办理。

 二、除上述第一段所述的大米和橡胶以外,其他商品的交易将以可兑换货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出口的商品有:柴油、煤油、化工品、纺织品、轻工业品、纸张、矿产品、机械、土产品、大米和其他商品。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的商品有:椰油、可可、南药、橡胶、茶叶、宝石和其他商品。

 三、上述规定自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如蒙复函确认,本函和阁下的复函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间的正式协议,并作为一九七七年十月二十七日在北京签订的中、斯两国政府贸易和支付协定的组成部分。
  阁下,请接受我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
                           贾  石
                           (签字)
                     一九八0年十二月十九日于科伦坡
             (二)对方来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贾石阁下
阁下:
  我荣幸地收到阁下一九八0年十二月十九日的来函,内开:
  (内容同我方去文,略。)
  我确认阁下来函中所述各点正确地表达了我们之间所达成的协议。
  阁下,请接受我最崇高的敬意。

                     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
                    贸 易 和 航 运 部 秘 书
                       拉克什曼·德·梅尔
                         (签字)
                    一九八0年十二月十九日于科伦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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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华市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考核评审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华市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考核评审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2002〕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金华市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考核评审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理让渡手续。
(四)本通知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由市经贸委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二OO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日

金华市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考核评审办法

一、为激励我市优秀中学高级教师终生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充分发挥中小学教师为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水平和学术水平,以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二、中学高级教师享受教授级待遇是我市表彰优秀中学高级教师的一项重要措施。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育教学的专家。
三、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的考核评审范围和对象为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和县(市、区)及以上的教育教学研究单位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或教研人员。
四、中学高级教师享受教授级待遇的考核评审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模范地履行教师的职业道德,品德高尚。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被聘任为中学高级教师职称5年以上,能胜任两门学科的教学工作。
(三)精通业务,严谨治学。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和专业知识,基本掌握本学科国内外教育教学的前沿知识和发展趋势;对本学科的教学研究与指导有独到之处,对提高本地区、本学科的教学质量作出显著成绩。能系统熟练地掌握并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的教材教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效果显著;注重实施素质教育,突出对学生创造能力的培养和智力的开发,能根据学科特点,有机地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
(四)具有很强的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和教改意识。积极承担并有效地完成教育教学研究或教材建设工作,撰写出本学科具有较高水平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教材或论著;被聘为中学高级教师职称以来至少有5篇专业性论文在正式出版的专业性刊物上发表(不含准印证刊物),至少有一部正式出版的专业性专著(不含各类习题集等),承担并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立项课题1-2个,并获省二等奖以上。
(五)具有领导和组织本学科教学和科研的能力。能指导其他中学高级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在培养、提高教师的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其指导的青年教师至少有两人获市级以上(含,下同)教坛新秀或市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
(六)教研人员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开展听课、评课、示范教学等指导活动,总结推广教改经验,并在探索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考试制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七)熟练掌握1门外语,并达到职称外语考试B级水平,其中外语教师要求第二外语达到职称外语考试B级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达到省二级水平(不含计算机专业教师);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各学科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等乙级及以上,其中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老师必须达到二等甲级。
五、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考核评审的重点对象是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和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考核评审工作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一般不超过10人。
六、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的考核评审工作必须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基层提名。在学校(单位)组织教职工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学校(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学校(单位)内张榜公示7天后将推荐人选正式上报给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直学校(单位)的推荐人选报市教育局。
推荐上报享受教授级待遇中学高级教师人选,应提交以下材料:
1、《金华市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考核评审表》一式20份;
2、被聘为中学高级教师职称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论文、论著、科研报告(获省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及所编教材的原件和清单,并指定其中的两篇(部)为代表作;
3、被聘为中学高级教师职称以来能代表本人教育教学水平的两个优秀教案;
4、学历证书及有关获奖证明材料;
5、整理成册的本人专业技术档案;
6、其它有关考核、考察、评议等材料。
(二)审核考察。由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人事部门广泛征求推荐人选所在学校(单位)教师和学生的意见,通过全面考察,择优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市教育局。市直学校(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由市教育局组织考察。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人事部门对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提出考察评审的初选名单。
(三)考核评审。市政府成立考核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初选对象的评审工作。考核评审委员会由教育界的有关专家组成,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8人。评审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出席会议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四)发文公布。经市考核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确认后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
七、考核评审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考核的条件和程序,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序高效地做好考核评审的各项工作。对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每年由市教育局组织年度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在享受教授级待遇期间不能履行职责或犯有严重错误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并取消其教授级待遇资格。享受教授级待遇期间到达法定年龄退休的,其享受的教授级工资作为计发退休金的基数。
八、本办法由市教育局、人事局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会计学会


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大个人会员服务力度,满足会员职业发展的需求,全面提升会员专业水平,造就高素质会员队伍,更好地为我国经济发展服务,根据《中国会计学会章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分为会员、高级会员和资深会员三个级别。

  (一)凡从事会计相关工作并具备中级职称2年以上(含2年,下同),或取得会计学博士学位,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业2年以上,或在政府部门从事会计管理工作5年以上者,可申请并经批准成为会员。

  (二)凡从事会计相关工作并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在政府部门从事会计管理工作并取得一定理论或实务研究成果者,可申请并经批准成为高级会员。

  (三)凡在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担任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并具备高级职称,或在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担任省级以上财务会计学科带头人并具备教授或研究员职称,或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在全国性会计专业组织、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主管会计工作并具有上述相当水平的会计工作者,可申请并经批准成为资深会员。

  第三条 本会理事为本会高级会员。本会常务理事为本会资深会员。

  第四条 个人会员职称发生变化,符合晋升条件,本人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后,可晋升高一级会员;个人会员连续5年热心学会工作,积极参加或组织相关活动的,由本人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可破格晋升高一级会员。

  第五条 按照本办法和动态分类管理的原则,对个人会员分级建档管理,并通过网络办理相应会员级别的申请确认工作。

  第六条 所有个人会员均可享有下列服务:

  (一)免费获得《会计最新动态》及《会计研究动态》电子版;

  (二)免费获得《会计研究》会刊,投稿时同等条件优先选用;

  (三)免费浏览《会计研究》及下载会议、学术论文等文献资料;

  (四)优惠获得会员升级所需知识及能力框架的培训或相关辅导资料;

  (五)优惠参加本会为会员举办的后续教育培训并作为后续教育学时;

  (六)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会议。

  第七条 高级会员除了享有为会员提供的服务外,可享有以下增值服务:

  (一)申请成为本会专业委员会委员;

  (二)申请并优先获得财政部或本会立项的重点会计科研课题;

  (三)优惠获得高级会员升级所需知识及能力框架的培训或相关辅导资料;

  (四)优惠参加本会为高级会员举办的后续教育培训并作为后续教育学时;

  (五)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专题学术研讨活动。

  第八条 资深会员除了享有为高级会员提供的服务外,还可享有以下增值服务:

  (一)免费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计改革和实务问题高层研讨,如总会计师论坛、学术峰会等;

  (二)代表本地区或行业就有关会计法规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提供政策建议;

  (三)申请并优先获得财政部或本会立项的重大会计科研课题;

  (四)与本会共同组织本地区或本行业资深会员开展会员活动。

  (五)优惠参加本会为资深会员举办的后续教育培训并作为后续教育学时。

  第九条 本会将不断改进和完善个人会员服务方式和内容,构建个人会员服务的资讯平台、专业发展平台、科研活动平台和高端研讨平台。

  (一)资讯平台,包括《会计研究》、《会计最新动态》、《会计研究动态》、专业会议论文、会员人才交流信息、网络图书馆或资料库等信息。

  (二)专业发展平台,包括会员晋级培训、后续教育培训等。会员晋级培训有助于会员知识更新,为向高一级晋升创造条件。后续教育培训是利用本会的智力优势,提供会计准则、内部控制等最新政策与业务的专题培训,满足后续教育需求。

  (三)科研活动平台,包括本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专题研讨活动、重点会计科研课题研究、相关专题调研活动等。

  (四)高端研讨平台。包括总会计师系列论坛、会计前沿理论研讨会等方式,针对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为决策部门提供有价值的政策建议。

  第十条 个人会员应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各级别会员缴纳会费的金额暂不作调整,每人每年200元,也可预交会费。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中国会计学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