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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国供热行业推广应用除氧、阻垢新技术成果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18:14:26  浏览:902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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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国供热行业推广应用除氧、阻垢新技术成果的通知

建设部


关于在全国供热行业推广应用除氧、阻垢新技术成果的通知



建科综函[2001]130号

有关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

  我国供热行业低温热水锅炉水处理的除氧、阻垢问题多年得不到有效解决,供热行业热水锅炉及管网由于氧腐蚀和结垢严重,平均使用寿命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相差一半左右,直接影响供热质量和供热企业效益。

  经建设部组织鉴定,我们认为沈阳天泉高新技术开发公司开发研制的天泉ZDH型多功能水处理设备,是适合供热行业低温热水锅炉水处理的一项很好新技术成果。该成果技术构思创新、巧妙,技术路线科学合理,设备运行稳定可靠,操作简便,能够满足不同用户要求。采用该项成果将有效地解决工业低温热水锅炉处理的除氧、阻垢问题,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采用该成果后,由于水中溶解氧含量≤0.1mg/l,从而我国房屋采暖系统采用钢制、铝制散热器提供了良好的运行使用条件。

  经研究,决定在全国供热行业推广应用由沈阳天泉高新技术开发公司研制成功的除氧、阻垢新技术成果。请有关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好该项技术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应用,加快推动我国城镇供热行业的技术进步。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建设部科技司 倪江波、牛立平

      010-68393282

  附件:⒈科技成果鉴定意见;

     ⒉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指南项目专家评审意见;

     ⒊天泉ZDH型多功能水处理技术与设备项目简介。

建设部科学技术司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一:

鉴定意见

  建设部科技司于2001年7月23日在沈阳主持召开了天泉ZDH型多功能水处理设备产品技术成果鉴定会,鉴定委员会审查了项目单位的技术文件,部分专家到实地进行考察,并听取了项目完成单位的研究、工作报告和使用情况报告,一致提出鉴定意见如下:

  ⒈本项科技成果报告内容详实,可靠,资料齐全,符合鉴定要求。

  ⒉本项成果创造性的综合利用物理、化学、电化学的方法,将除氧、阻垢、节水、节能合为一体,课题构思创新、巧妙,技术路线科学合理;在城市低温热水供暖系统为替代传统的水处理方法提供了可能。

  ⒊天泉ZDH型多功能水处理设备通过多年运行表明结构合理,操作简便,运行稳定可靠,维护方便。

  ⒋本项技术未采用任何化学药剂,不造成环境污染,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⒌本项科研成果技术可行,适合国情,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推动我国城镇供暖系统与设备的技术进步有积极作用,在小于95℃热水锅炉供暖行业方面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建议在全国供暖行业大力推行。

  建议:

  ⑴天泉ZDH型多功能水处理设备已具备设备制造条件,企业标准,质量保证体系等管理手段,可批量生产,推广使用。

  ⑵针对我国各地不同水质,继续研究扩大应用范围,生产各种不同形式的设备。

2001年7月23日

附件二:

建设部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指南项目专家评审意见

  天泉ZDH型多功能水处理设备技术是采用物理、化学反应和电化学等方法,解决水温小于95℃的供热行业低温热水锅的用水除氧和阻垢问题,同时起到节水作用。该设备技术指标为:水中除氧量达到0.1mg/1标准,阻垢效果以一个采暖期计,当原水硬度≤6.0mmOL/l时,锅炉结垢厚度不大于1mm;经济指标为:水处理能力投资为9000-11000元/吨时,运行成果为0.25元/吨。经考察认为,该设备技术齐全、系列配套,能够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在运行中无需投入化学药剂,对环境没有污染。

  综述:该设备技术与同一供热条件下所采用的现行水处理设备技术相比较,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可靠性和经济性,有极大的推广价值。最近,供热同行在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局部修订)和《锅炉水质标准》中,对采暖系统水质要求的重要性认识不断提高,该设备技术的推广应用具有一定的深远意义。

  专家建议:将该设备技术列为2002年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指南项目。

2001.8.2

附件三:

天泉ZDH型多功能水处理技术与设备简介

  天泉ZDH型多功能水处理技术与设备是由沈阳天泉高新技术开发公司专门为供热行业开发研制的一种集除氧、阻垢、防止水人为丢失为一体的综合水处理技术。2000年5月18日该项技术被国家专利局正式授权为发明专利,专利名称为:一种水处理方法,专家号为:ZL97I0504X;2001年7月23日通过了由建设部科技司主持的国家级技术成果及新产品鉴定;2001年8月1日又通过了建设部科技司主持的推广应用评审论证。鉴定会和推广应用论证会专家分别有来自全国锅炉水处理协会的专家,全国供热协会的专家,中国科学院金属电化学的专家,金属腐蚀与防护的专家,以及清华大学教授等。与会者一致认为天泉ZDH型多功能水处理技术与设备运行有着深远的意义,并评价该项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该项成果利用真空解析、物理和电化学综合方法,创造性的用一套水处理设备解决了除氧、阻垢、防止水人为丢失三大问题。

  该项成果的除氧技术采用真空、电化学、化学三部完成。由于冬季水温很低(10℃左右),单纯在负压下靠喷淋折流真空除氧远远达不到国家标准,因此该项除氧技术的核心是利用电化学方法产生Fe(OH)2,再利用Fe(OH)2与水中的O2发生学化反应,来彻底吃掉水的溶解氧,Fe(OH)2+O2+H2O→Fe(OH)3。确保水中溶解氧含量满足国家标准≤0.1mg/L。由于电化学产生Fe(OH)2原则上不受水温限制(>1℃),并可适当过量产生一定的Fe(OH)2来消灭由于系统运行中不慎所再次溶进的溶解氧,所以此除氧方法大大优于目前其它物理除氧方法。

  该项成果的阻垢机理是利用除氧后产生的Fe(OH)3胶体所具有的大的表面能与水中的Ca+2,Mg+2离子及受热析出的CaCO3等盐类相互吸附,从而阻碍CaCO3晶核的生长达到有效的防垢目的,致使通过电化学水处理后的水中硬度,不用加热就可明显的下降,这是目前在供暖行业水处理中其它物理方法所不能比拟的。

  该项成果的另一特征是水中电解制备的Fe(OH)3最终的颜色为棕黄色,它的物理性质与Fe3O4、Fe2O3、Fe2O3·H2O的物理性质有明显的区别,以上三种物质均有明显的磁性,而Fe(OH)3是很稳定的胶体,没有磁体,具有明显的ζ(ZETA)电位,胶体微粒在纳米之间,质量甚小,重力影响甚微,在水循环动力的搅拌流动下Fe(OH)3胶体均匀的分散在水中,阻止它们相互接触的因素是带有相同电荷的胶体颗粒或胶团间的静电斥力,因此管网和锅炉系统中的水在Fe(OH)3胶体的存在下永远保持棕黄颜色,用此水洗衣服、拖地、洗脸、刷东后都会留下一层黄色的Fe(OH)3胶水后的产物(但无毒、不伤害皮肤),从而有效地减少了因用户的原因而丢失的水。

  该项水处理技术适用于源水硬度≤6.0mmOL/L,而<95℃以下的低温供暖热力锅炉封闭循环系统,该技术除氧效果满足国家相关热水锅炉水质标准≤0.1mg/L。可限制一个供暖期内水垢厚度不超过1mm。被处理源水水温可在1℃-4℃之间,工作压力可适合在0.8MPa到2.0MPa。

  这项成果1997年在沈阳市康平县供暖公司试用(当时考虑到此地方水质不好,锅炉易结垢)。经过一个供暖期的运行,1998年4月辽宁省劳动厅锅炉处,组织了沈阳市劳动局锅炉处、沈阳市供暖办、康平县劳动局的有关同志到现场进行破坏性割管检查,认为除氧、防垢效果显著,并于同年4月10日下发了全省范围内推广试用函。

  经过1997年-1999年的二个供暖期的试用,设备再次进行改进,主要是将电磁阀改为电动阀。真空泵改为水循环式真空泵,从而消除了电磁阀的振动,真空泵不用经常更换真空油,确保正常连续运行。2000年对控制系统进行了改进,采用PLC编程。从而使得目前的设备在运行中处于免维护状态。

  1998年沈阳市第三热力供暖公司洮昌小区应用此项技术与设备。1999年4月份沈阳市劳动局、沈阳市锅检所联合对此锅炉房的炉进行割管检查,无垢、无腐蚀。

  1999年扩大应用范围,沈阳东陵区供暖公司,沈河区供暖公司、皇姑区供暖公司、大连西岗供暖公司,均采用了此设备。

  2000年再次扩大应用范围。2001年辽宁省技术监督局锅炉处。沈阳市劳动局锅炉处,沈阳市锅检所、沈阳市供暖办再次联合对沈阳市第三供暖公司洮昌锅炉房应用此设备三年后的效果进行了跟踪割管检查,结果无垢、无腐蚀。沈阳市锅检所在冬季对部分沈阳应用此设备的锅炉房进行溶解氧抽检,无论设备出口,还是管网内的系统水(锅水)溶解氧指标均满足国家标准≤0.1mg/L。

  供暖单位应用此项技术将会取得直接的经济效益。依据大连西岗供暖公司的用户报告,以大连西岗供暖公司白云四期锅炉房为例:锅炉房部吨位20吨,未采用天泉ZDH型多功能水处理设备前,平均每天失水量为100吨(来自用户报告),采用本设备电化学处理后,每吨水耗电为4V×50A×1小时为200W,每度电0.5元计200W为0.1元,耗铁50克/吨水,每吨铁按3000元计,则吨处理水耗铁费用为0.15元,累计运行费用0.25元/吨(无需专职人员维护)。150天平均每天按40吨计算(因为失水得到控制30吨/天)为10元/天,150天为1500元。原每天失水100吨降至30吨/天,按平均每天节约60吨水计算,根据沈阳市供暖办提供的热水8元/吨,则节约60吨为480元/天,150天总计节约720000元,也就是说大连西岗供暖公司白云四期锅炉房采用电化学多功能水处理设备,一个供暖期可节约720000-1500=70500元,同时,为国家节约珍贵的水资源9000吨。

  以一台20吨热水锅炉带15万平方米供暖面积为例,不含锅炉辅机,主机费用在100万左右,室内外的管网费用在450万元左右(室内20元/立方米,室外10元/立方米)共计550万元,使用年限按15年计,则每年平均费用为36.7万元,也就是说延长一年的锅炉和管网的使用寿命对于20吨的热水锅炉和供暖区域而言,可为国家节约36.7万元;延长10天可节约367万元,对于沈阳市供暖行业而言,每延长一年锅炉及管网的使用寿命,将给国家节约346.4亿元人民币。全国供暖分为东北、西北、华北和山东、山西二省,粗略估计沈阳市仅占全国供暖总面积3%左右,全国供暖行业锅炉及管网每延长一年寿命可为国家节约1154.7亿元人民币,延长10天可为国家节约11547亿元人民币。(此计算依据来自沈阳市供暖办报告)。

  成果完成单位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沈阳天泉高新技术开发公司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46号

  邮政编码:110031

  联 系 人:张小安

  联系电话:024-8680265886215223

  手  机:13909826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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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外外交人员大使衔保留与终止暂行规定

外交部


驻外外交人员大使衔保留与终止暂行规定

(2012年12月25日外交部令第1号公布 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驻外外交人员大使衔的保留与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参照有关国际惯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具有大使衔的驻外外交人员离任回国后,从事外交工作确有需要的,其大使衔予以保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大使衔应当终止:

(一)辞职或者被辞退的;

(二)受到降级以上行政处分或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除党籍的;

(三)被依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四)其他需要终止大使衔的情形。

第三条 终止驻外外交人员大使衔,由外交部办理有关手续并报国务院备案。

第四条 本规定由外交部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规定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会议制度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件

琼府办〔2005〕12号


关于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批准,现将重新修订的《海南省人民政府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海南省人民政府会议制度



省政府实行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长碰头会议、省长办公会议、省政府秘书长办公会议和全省性工作会议制度。



省政府全体会议



省政府全体会议由省长召集和主持,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两次。议题由省长或省政府常务会议确定。

一、会议任务

(一)讨论决定省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总结和部署省政府重要工作。

(三)讨论通过需提请省人大会审议的重要报告。

(四)讨论其他需要省政府全体会议议定的事项。

二、组成及参会人员

省政府全体会议由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各厅厅长和省政府其他组成人员组成。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省委、省人大、省政协,省民主党派、省群众团体,中央驻琼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和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三、会务工作

省政府全体会议会务由省政府秘书长负责组织,分管副秘书长协助。具体会务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承办,省政府研究室会务信息处协办,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和省政府研究室会务信息处根据省政府要求,拟定会议方案和会议通知,呈省政府秘书长审核、省长审定后实施。会议方案内容:

(一)会议名称。

(二)时间、地点、参加会议人员。

(三)会议日程安排。

(四)会议印发的主要文件、材料及起草。

省长讲话、《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综合性文件由省政府研究室综合处负责起草;副省长讲话由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负责起草;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报告或发言材料由其单位负责起草,送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和统筹。

(五)会务工作分工。

(六)后勤和安全保障。

(七)会议宣传报道。

四、会议纪律

(一)副省长、秘书长不能出席会议的,向省长请假。

(二)省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单位的正职领导因故不能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应向省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并委托本单位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参加。

(三)出席、列席会议人员应按时到会,按指定位置入座,关闭无线电通讯工具。

(四)应妥善保管会议文件、资料,防止丢失和失密。

(五)会议期间禁止会客,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五、会议纪要、宣传报道和督办

(一)省政府研究室会务信息处负责在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拟写会议纪要,报省政府秘书长审核后,呈省长签发。

(二)宣传报道稿由新闻单位撰写,报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审核签发。

(三)省政府全体会议需要落实的重要决定事项,按省政府办公厅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办理。

六、会议资料整理归档

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负责在会后及时收集汇总会议文件、资料(包括会议通知、与会人员名单、签到表、照片、录音带、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归档。



省政府常务会议



省政府常务会议由省长或省长委托副省长召集和主持,一般每星期召开一次。

一、会议任务

(一)讨论决定省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二)讨论通过提请省人大或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有关议案。

(三)审议省政府行政规章草案。

(四)讨论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和各市、县政府请示省政府的重要事项。

(五)分析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势。

(六)通报和讨论省政府其他重要事项。

二、组成及参会人员

省政府常务会议由省长、副省长、秘书长组成。

与议题有关的省政府副秘书长,部门、单位和市县负责人列席会议。

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必须有会议组成人员的半数以上人员出席。

三、议题的提出

(一)省长、副省长、秘书长书面提出议题。

(二)省政府直属单位、省直其他部门和单位、市县政府上报议题后,按办文程序处理并经省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出议题。

四、议题的审定

省政府办公厅各业务处室、省法制办各有关处室收到议题申报单位报送的议题后,必须严格审查,并按规定程序送审。省政府办公厅负责把好文字关,省法制办负责把好法律关。在省长或受省长委托的副省长批示同意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将议题整套材料原件移交省政府研究室会务信息处。省政府研究室会务信息处根据议题的轻重缓急,分别拟定议题安排,报省政府秘书长审核,并呈省长或省长委托的副省长审定。

经省长或省长委托的副省长批示同意,同时又提出协调事项或文字修改意见的议题,应由有关单位办理后重新履行报送审批程序。

(一)凡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必须经过以下处理程序:

议题申报单位与议题涉及的单位进行充分的协商,取得一致或基本一致的意见,并报分管副省长审查;

需省政府协调的议题,由分管副省长召集有关单位协商,并形成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书面意见;

如对议题有分歧,应将各方意见包括倾向性意见,形成意见的依据一并提交会议;

(二)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省政府各职能单位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

应由有关单位协商解决的;

能由分管副省长与有关副省长研究解决的;

有意见分歧而未经充分协商的;

未经省政府常务会议主持人同意而临时动议的。

五、会议材料准备

(一)会议材料由议题汇报单位为主准备,省政府办公厅有关业务处室和省法制办相关处室协助。

(二)会议材料主要包括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文件(或汇报材料)、审议文件起草说明、审议文件有关附件和审议文件起草、审查人员名单等材料。审议文件起草说明应包括有关政策、法规背景、重点内容说明、征求意见情况等内容。

(三)会议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在审议文件(或汇报材料)的首页顶格左上角用4号楷体字注明“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文件(或汇报材料)”字样;在审议文件起草说明、有关附件、起草审查人员名单的首页顶格左上角分别用4号楷体字注明“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文件附件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文件附件二”、“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文件附件三”等字样。

(四)上述会议材料各一式40份,省长批示原件及拟列席省政府常务会议单位名单一式1份,于会期的5个工作日前一并提交省政府研究室会务信息处。

六、会议议题汇报

(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议题时,由议题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汇报内容为审议文件起草说明。汇报人同时要做好充分准备,回答有关问题。

(二)议题汇报要采用多媒体系统或电子演示系统辅助汇报。采用多媒体系统或电子演示系统辅助汇报的,应提前与省政府研究室会务信息处联系,以提前进行安装调试。

七、会务工作

省政府常务会议会务由省政府秘书长负责组织,分管副秘书长协助,省政府研究室会务信息处具体承办。

(一)会场布置。省政府常务会议一般安排在省政府办公大楼8楼会议室。会场摆放省政府领导和列席单位座签。

(二)会议通知。省政府研究室会务信息处应提前1个工作日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通知出席人员、列席人员及列席单位。

(三)会议签到。会务工作人员应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负责会议签到。会议签到表呈会议主持人。

(四)会议记录。省政府研究室会务信息处应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五)会场服务。会务工作人员负责引导与会人员进入会场,处理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会议后勤服务人员应保证会场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茶水供应等服务工作。

八、会议纪律

(一)列席省政府常务会议的单位一律要求一把手参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于会前通过省政府研究室会务信息处向省政府秘书长请假,并委托副职参加。

(二)列席省政府常务会议的各单位负责人,应于会前认真研读会议材料,了解会议议题涉及本单位的事项、并了解会前牵头单位征求本单位书面意见的情况。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发表与本单位书面意见不同的意见,要说明理由。

(三)列席会议的单位负责人原则上不带助手。需助手的,应事先征得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同意,并告知省政府研究室会务信息处。

(四)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会议上分发有关文件、资料。

(五)出席、列席省政府常务会议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与会人员按指定位置入座。会议期间禁止会客,应关闭无线电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六)会议决定事项以会议通过的正式文件或省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为准。会议决定事项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九、会议纪要、新闻报道和督办

(一)省政府研究室会务信息处负责在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拟写会议纪要,报省政府研究室负责人、省政府秘书长审核后,呈省长或省长委托主持会议的副省长签发。

(二)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中需公开报道的内容,由省政府研究室会务信息处负责撰写新闻稿,呈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审核签发。

(三)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按省政府办公厅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办理。

十、会议资料归档

省政府常务会议资料(议题批件、签到表、会议文件、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由省政府研究室会务信息处负责收集、整理,移交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归档。



省长碰头会议



省长碰头会议由省长召集并主持,一般于每月初召开。

一、会议任务

通报有关情况,研究当月省政府的主要工作。

二、出席会议人员

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三、会务工作

省长碰头会议会务工作,由省政府研究室会务信息处承办。

四、会议纪律

每位副省长通报情况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参加省长碰头会议的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会议期间禁止会客,应关闭无线电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五.会议纪要和督办

会议纪要由省政府研究室会务信息处负责起草,呈秘书长审核后,呈省长签发。

省长碰头会议决定的事项,以省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或省长办公会议纪要下发执行,按省政府办公厅督促检查工作制度督办。

六、会议文件资料归档

省长碰头会议的文件资料,由省政府研究室会务信息处负责收集、整理和移交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归档。



省长办公会议



省长办公会议由省长或副省长召集并主持,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一、会议任务

研究省政府重要工作,研究、协调和处理政府工作中的一些专门问题。

二、出席会议人员

省长或副省长根据会议需要确定参加会议的部门、单位和人员。

三、会议议题

省长办公会议议题由省长或副省长确定。议题材料由汇报单位准备。

四、会务工作

省长办公会议会务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承办;根据领导意见,也可由省政府研究室会务信息处承办。

五、会议纪律

参加省长办公会议的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会议期间禁止会客,应关闭无线电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六.会议纪要和督办

会议纪要由承办会议处室起草,呈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审核后,呈主持会议的省长或副省长签发。

省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按省政府办公厅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办理。

七、会议文件资料归档

省长办公会议的文件资料,由办会处室负责收集、整理,并移交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归档。





省政府秘书长办公会议



省政府秘书长办公会议由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召集并主持,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一、会议任务

研究、协调和处理政府工作中的一些专门问题。研究部署省政府办公厅重要工作。

二、出席会议人员

由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根据会议需要确定参加会议的部门、单位和人员。

三、会议议题

省政府秘书长办公会议议题由秘书长或副秘书长确定。议题材料根据秘书长或副秘书长的要求准备。

四、会务工作

省政府秘书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根据秘书长或副秘书长要求由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承办。

五、会议纪律

参加省政府秘书长办公会议的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会议期间禁止会客,应关闭无线电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六.会议纪要和督办

会议纪要由承办会议处室起草,呈主持会议的秘书长或副秘书长签发。

省政府秘书长办公会议有关事项的督办,按省政府办公厅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办理。

七、会议资料归档

省政府秘书长办公会议的文件资料,由办会处室负责收集、整理,并移交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归档。





全省性工作会议



一、全省性工作会议召开原则

全省性的工作会议,要从严控制,减少数量,控制规模。应由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不得要求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召开,一般不邀请各市、县政府负责人出席。确需邀请市、县长参加会议的,应报省长批准;需邀请分管的副市、县长参加会议的,应报分管的副省长批准。

召开全省性会议,一般应当提前10个工作日将会议方案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后,再报省政府审批。

全省性的工作会议要本着精简、高效、节约的精神,尽量压缩会议时间,精简会议人员,一般不在高级宾馆和风景名胜区开会。在不需要保密的情况下,要尽可能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等快捷、高效、节俭的形式召开。

二、会议方案制定和审批

(一)会议承办部门应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拟定会议方案。会议方案内容主要包括:

1.会议名称。

2.会议时间、地点和参加会议人员。

3.会议日程安排。

4.拟请出席的领导,会议主持人、讲话人。

5.会议印发的主要文件、材料。

6.会务工作分工。

7.宣传报道。

8.后勤和安全保障。

(二)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由部门承办的会议,由牵头承办部门提出会议方案,送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审查后,呈省政府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并呈省长或副省长审批。

(三)省政府直接召开的全省性大会,由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为主提出会议方案,呈省政府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并呈省长或副省长审批。

三、会议的组织实施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会议方案,由省政府秘书长、有关副秘书长、会议承办部门的主要领导召开有关工作人员会议,通报会议方案,明确会务分工,落实任务。具体工作主要包括:

(一)会务工作

1.收集参会人员名单,落实、确认出席会议的领导。

2.制作座位席次图和座签。

3.布置会场,包括会标、主席台、鲜花、音响、录音、照像等。

4.组织会议报到。

5.划分讨论小组,确定讨论地点、明确召集人和工作人员。

6.确定参观考察线路等。

7.安排文艺演出、电影等,应审定内容。

8.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会前现场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二)会议秘书工作

1.准备会议文件及领导讲话稿。

2.拟定会议通知、会议日程安排。

3.组织新闻报道。

4.编写会议简报。

5.会议结束后,整理录音、制发文件、印发领导讲话材料等。

6.负责会议文件和资料的立卷归档。

(三)后勤和安全保卫工作

1.按照省直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会议经费预算。

2.印制会议出席证、列席证、工作证、车证、记者证等各类证件。

3.负责会场内外及参观线路、参观点的安全保卫(包括警卫、消防、交通)和水、电供应,落实停车场地。

4.安排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

5.落实会场服务。

四、会议督办

全省性工作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按省政府办公厅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办理。